近日编审法律咨询案例,每见异案令编辑部集体捶桌,遂集之与大家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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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庆柱到公安局办理身份证时将照片放在办公桌上。当时,民警张某正在桌上办理上网追逃手续,13个通缉令中恰好缺少一张逃犯于庆新的照片,便顺手用上了孟庆柱的照片,上报公安部C网全国通缉。
评:此人倒霉到一定境界了。。
2,………………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多谢!
答:很抱歉,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
评:看这么多咨询案例,头一个这么直接的律师。一般就算答的不对也糊弄几句啊……
3,原始案情:我离婚后《有一儿子现在12岁》10年前组织了第2个家庭,《婚后有一女儿》……
评:其实它是括号用《》表示,看的我很无语,以为当事人是写书的。我一眼看去,以为他离婚后写了一本书,再婚后又写了一本。。
4,P女士老公的嫂子,为人泼辣,常找P女士麻烦,用冷水泼P女士,用手抓伤P女士,用玻璃杯砸破P女士的脚,并且言语侮辱,此情况可否算家庭暴力。。。
评:八成介个嫂子暗恋人家老公。。。
5,1989年6月,原告A市牛奶公司与被告B市水产肉蛋禽公司签订了玉米兑换胡麻饼的易货合同……
评:牛奶公司出玉米,水产公司出胡麻饼。。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6,前不久妻子提出诉讼离婚,为了掌握我的“罪证”,她竟然将我写给她的情书出示给她的律师看,而这个律师为了诉讼费,在一审法庭上也据此发表了相当不负责任的言论。
那封情书花了我十多天时间,写了一百多页草稿才最终完成,那是我对妻子感情的象征。可她为了在法庭上攻击我,竟然采用如此卑鄙无耻的手段!我悲愤至极,想在二审法庭上讨个公道,所以想
请教你们,我妻子及其律师是否有权这样做?
最绝的是答案,那个律师回答:律师可以而且应当采取一些不违法的手段,去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是职业
道德的问题。
建议您在二审时,也聘请一位这样的律师。
评:1,——传说中的“呕心沥血”再现
江湖,结果还是要离婚呀!
2,——这男人怪不得老婆要跟他离婚,要死要活的!
7,张某上街买东西,突然听到有人喊“抓小偷”,正好又看到一中年妇女拿着一条裤子从其身边跑走,后边跟着不少人在追,张某立刻也追这个中年妇女,最后只差几步,这小偷将偷到手的裤子扔掉在地,继续跑,张某拾起裤子上的裤夹子朝小偷抡去,小偷一吓,自己跌到在地,后送医院抢救,成为植物人。
评:堪称史上最雷。。能被一条裤子抽成植物人,这小偷值了……
8,94年B拐骗C(妇女)卖给A做老婆!A付B4000元后于C共同生活约一年后,C怀孕7个月的时候,B又向A要取钱财,在A确实没有钱的情况下,B强制将C带回老家,A回到其老家寻找C(C写信说B又将她卖了),第一二次没有找到后回家,第三次再回其老家寻找C,被告知C已经又被B专卖到其他地方而且告知C已经堕胎。然后与B发生争执,A拿出自己的刀杀了B 8刀,(法医鉴定有一处致命伤)然后将其抛弃在一个池塘后回到自己的家。08年3月B所在公安部门逮捕A归案,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评:这个跟电视剧似的,我看了三遍都楞没看明白!而且。。怀孕七个月还能堕胎?。。。
9,某甲回家发现乙(14岁)某在其屋盗窃,遂捡了块石头拿在手中,乙发现甲某匆忙逃跑,甲追赶,乙手中也有两块石头,举手欲向甲砸来,但甲身手敏捷先于乙砸中乙头部,一去河边洗伤口,甲报案。警方发现乙头骨凹陷死于河边。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评:原编辑很适合写悬疑推理小说~
10,她和他同居3年半,一直与他和家人一起住,她3年的多的工资也花在这个家了,还为他人流了2个小孩,现在他提出分手,她要怎么样让他补偿,他要负什么责?
评:几米风格……小资型案例代表……
11,我与我外公的哥哥的儿子的女儿可以结婚吗?
评:这个我看了三遍,也还是没搞清关系……
12,有个女同学(以前的)用短信及电话形式对我的手机进行骚扰,她指责我在她身体里装了一种机器对她进行偷窥及对她的身体进行控制,我数次解释未果,她的短信内容不是极尽侮辱之词就是神乎其神得介绍她所说的那个机器对她造成的伤害,我又不敢更换号码(主要担心她会打家里的电话,骚扰到家人), 我该怎么办?
评:这个男生真的很倒霉,真的!
这个女生真的很有想像力,真的!
13,张某与李某同居,张某怀有孩子后,李某要求打掉孩子但被张某拒绝。张某生下孩子后,李某以在张某怀孕时已经要求打掉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认为张某属于故意扩大损失应自行负责。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评:这个男生的理由很有法律专业精神。。。。。。
14,农民李某与刘某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经李某
申请乡政府作出确权处理决定。刘不服,
申请区公所复议,区公所经复议作出改变原处理决定的裁决。刘不服,
申请县人民政府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区公所裁决的复议决定。刘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区公所的具体行政行为。
评:这位刘某很牛诶。。。
15,两年前我谈了一个姓王的女朋友,两人感情一向还可以,本来准备结婚买房了,可是我的父母反对,所以我就背着她,偷偷开始谈了另外一个女孩,姓张。大概过了三个月,给王发现了,她开始和我吵架。两人关系越来越差。今年5月16号早上,她问我是否还爱她,我说爱,她说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写下一张十万元的借条。我不写。她就说“我们两人各写一张,行了吧”。我想了想,反正两人都写,无所谓,于是我就写了,等我写好了,她一把抢了过去。我说你写的借条给我,她说她还没写好。我急着上班,就没理会她。
没过几天,她就搬走了,并开始向我要十万元钱。我没怎么理会她,可是她扬言说,如果十天内不还钱,她就向法院起诉。我开始急了,十万元钱,我到哪里去找啊!我又不敢告诉父母。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你们帮帮我。
评:这个被俺们编辑部评为恋爱必读案例,而且一致对曰:活该!不帮他!!
16,甲和妻子去年协议离婚,民政局收回结婚证,发给双方离婚证。今年双方又复婚,民政局又将离婚证收回,又将原结婚证重新发还给。
评:这应该是最节约的民政局了,真的是“节约社会”呀……
17,甲带凶器闯入民宅,被主人乙(17岁的学生)打伤或打死,请问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评:1,打伤或打死?到底死了没有,半死不活?。。
2,“甲”被打伤或打死,还要为自己被打的半死不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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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就这些吧。。待俺继续增补。。。